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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占有罪

山东-青岛 01-31 08:24  悬赏 0  发布者:qwemin……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一位同事在酒店做收银,利用酒店积分的优惠活动套取现金17000左右。她辞职后三个月酒店报案后在警局退回了所有现金。后派出所和酒店管理人员协商后被放出,两天后酒店通知其家人到酒店,被告知酒店要求她再拿出五万元解决此事。否则重新依法处理。酒店这样做是否合理?依法处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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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31 08:32
不合理,依法应该构成侵占罪到法院,不够就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1-01-31 08:35
酒店的要求不合理,可以不答应。
回复时间: 2011-01-31 08:41
酒店的做法不合理,法院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1-01-31 09:02
你同事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是否需要走法律程序  有公安机关视情况而定  酒店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回复时间: 2011-01-31 14:55
酒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同事已经全部退赔,酒店损失已经挽回,没有权利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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