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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油证据的情况下谴责他人并打不网上,现对方找上门并要求解决

广东-潮州 04-02 07:44  悬赏 0  发布者:131186…… 给我留言  回答:(2)
前天下午在我店后面的水沟里浮出一只狗的尸体,店后面的邻居来找上门来询问是谁扔的,由于我这是一栋楼两间店面一间店面租给别人卖狗而我这边主要做宠物沐浴之类的,我这边自己养的狗都是好好的那就肯定是隔壁扔的,当即便谴责对方,当晚店门被人用石头砸本人遭到恐吓,昨天下午对方约我去谈清楚,对方证明狗不是他扔的但没有实际证据,现在对方说要报派出所和上法庭,希望看到的律师联系我了解想请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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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08:12
不要深究。
回复时间: 2015-04-02 07:47
答,处理狗的尸体后,不要深究。
追问:

当时由于气愤所以把消息发布到网上,但本人上传的已经全部删除,且昨天下午已经与对方当面说好和当面赔偿他1000元,但现在对方却不依不饶

回答:

答,难以立案。不要理他。

追问:

对方说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当时把他的qq,还有他的招牌(他的招牌上有他的手机和陌陌号)拍下和狗的尸体一起上传到网上,早上对方又发信息给我说1000块要退还,又说我没有做到承诺

回答:

答,没有侵犯他的隐私权。让他折腾吧。

追问:

朱律师!收到我的邮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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