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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新疆-昌吉 04-02 12:17  悬赏 0  发布者:13747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是新疆昌吉市的普通老百姓,我与2014年9月感觉腹部疼痛,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在意,2014年11月疼痛难忍,就去了昌吉市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是阑尾炎,就打了九天消炎针针就出院了,十天后又开始疼痛,再一次去了市医院,又打了十天针,一周后疼痛还是没有减弱,谨慎考虑直接去了昌吉州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说可能是瘤让我去乌鲁木齐医学院进行全面检查,我就去了医学院,我把之前的一系列治疗经历都说了,医生检查完说:”炎症没有消下去,如果做手术创伤太大,先做七天理疗再看,医院建议我买部理疗机回家继续理疗。我听从了医生的嘱托,回家做了半个月的理疗,可疼痛依然不减,我再一次去了州医院,把之前医学院的检查单全拿去了,去了之后强烈要求做手术,医生商量完后说得请专家,得让我掏一笔请专家的费用,我就同意了,这样才做了手术,医生当时当阑尾炎做的手术,等切开后发现是个瘤,就做了大面积切除手术,并在术后对瘤做了化验,化验结果让我很是恐惧,是恶性肿瘤。现在我要定期做化疗才可以。
   请问律师,我这属于医疗事物吗?本来一开始如果检查出来是瘤就可以早早做手术切除,也不至于拖这么久变成了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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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3 00:21
首先,医疗机构存在误诊
其次,对于理疗一说,也是不符合医疗常规,延误病情存在过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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