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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问题

 04-02 17:29  悬赏 0  发布者:有疑问的法律……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6)
1.额,如果在公共场合因为对方的过错,发生大声争吵,情绪比较激动,但是没有肢体冲突,也没有骂人,最后经过第三方的调解,停止了争吵,且要求对方给予了一个道歉。那么请问这是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是公共场合大声争吵,毕竟不是文明行为吧。
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有一个追诉期呢?比方说,如果违反一次,没有被发现过了追诉期不再追诉的话,那么违反两次,没被发现是不是就没有追诉期限了呢?
3.如果因为对方态度问题,骂了一句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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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02日 22时13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公共场合每个人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如果有违反的情形的应该按照情节轻重来进行相应处理可能是道德指责也可能是法律惩罚。依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该款规定,如果两人发生激烈争吵而且影响到了秩序的正常进行,比如说延误时间进度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认定与处理依据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再者,关于治安处罚法应该区别于刑法的追诉期。对于不追究的就没有追诉期限了。不用担心的。
最后,对于对方态度问题导致的民事行为,比如骂人属于个人之间的单向行为没有造成公共权益的影响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就没有处罚事项的适用性范围的说法了。

综合来讲,您的问题还是要扣细化法律适用和法理解释的问题了。我认为社会影响力应该是不大的,属个人行为不要造成秩序的延迟就不该有责。法治也需要符合人性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5-04-02 22:15
补充一下,对于情节严重的应该追究责任的行为追诉期限。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30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31
你好,不至于的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31
您好,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33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41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48
第一,只是争吵,一般不构成治安处罚的条件.
第二,只是不文明的行为,不应当作出处罚.
第三,这个当时报警就解决了,没有报警,只要没有千万严重后果,比如对方自杀之类的,是不再追究的.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56
你好!
首先,公共场合大声争吵,确实是不文明行为。
其次,大声争吵可能违反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抑或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再次,关于追诉期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最后,骂了一句人,因情节轻微,故不属于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02 18:13
你说的情况只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复时间: 2015-04-02 18:18
1、属于不文明的行为,没有违反治安处罚法;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溯期为6个月,如果公安机关在6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以后发现就不再追究了。3、只是骂人一句话,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复时间: 2015-04-02 18:33
你好,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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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2 18:46
1、一般不会处罚。2、追诉期一般6个月。3、一般不会处罚。
回复时间: 2015-04-02 18:5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只是言语上的冲突,而不涉及肢体冲突的,只是涉及文明行为问题,原则不是治安案件,也不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约束。
       其次,如果公共场合大声吵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如果在公共场合争吵,也未必一定收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因此,要结合案件情况,根据您的描述,只是骂了一句,情节应该是特别轻微的,故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02 19:58
您好,你说的情况只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复时间: 2015-04-02 20:21
你好,在公共场合大声争吵确实不是文明行为,但目前这种行为法律还没纳入治安处罚范围
回复时间: 2015-04-02 21:26
你好,如果是单纯的言语不礼貌,确实属于不文明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构成违法
回复时间: 2015-04-02 22:06
需要结合案情分析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4-03 00:18
小事情 没事的
回复时间: 2015-04-03 08:17
不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5-04-03 08:18
情节轻微,双方自行化解矛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复时间: 2015-04-03 09:18
您这种情况确实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范围的。协商解决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5-04-03 09:23
你好,这样的情况还不至于。
回复时间: 2015-04-03 09:51
克制,宽恕,冲动是魔鬼。
回复时间: 2015-04-03 09:55
但结合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是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5-04-03 10:21
要看程度一般不会处罚。
回复时间: 2015-04-03 10:53
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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