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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辽宁 04-02 17:36  悬赏 0  发布者:mdlwin……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前我父母出首付买个房子,我自己还贷,婚后我父母又出资把剩余的房贷还完,把房子卖了,所得房款作为首付买了个大的房子,夫妻共同还贷,产权证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我老婆非要和我离婚,我不是过错方,孩子现在 21个月,如果我能证明第二套房子是我婚前房子卖了所得款项买的,离婚了,房产分割能不能保全我第一套房子卖了所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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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39
这个主要看这第二套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其次关于保全第一套房产的款项需要您详细提供一下具体事宜!
追问:

第二套房子是婚后购买,第一套房子是我婚前父母出的首付,有我父母的银行转账记录,第一套房子的购买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还有卖房子的所得款项的银行转账记录,所有的第一套房子的资料证明和买第二套房子的银行转账记录我都有

回复时间: 2015-04-02 17:47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5-04-02 19:56
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来电咨询,给你研究给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21:18
你好,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可以帮你研究一个保护你的方案,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4-03 08:50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需要帮助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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