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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

山东-临沂 02-04 12:28  悬赏 0  发布者:孙兴成 给我留言  回答:(2)
单身无孩子的人收养一个小孩应该怎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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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04 15:38
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回复时间: 2011-02-06 13:21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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