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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赔偿合理吗

河南-郑州 02-07 13:48  悬赏 0  发布者:为拆迁呐喊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郑州市的。城市户口。由于家里没房住,1999底在郑州某一都市村庄花了2.5万买了一个宅基地,后借钱并在其盖了三层楼房。但是,村里没有给我们办理宅基地证。(办理宅基地证的办证费,与当时买地时一起交给村里了,开有收据)。买地时村里与我们签有合同,土地使用权是70年,到期后可以优先续签等合同。现在该村要进行都市村庄改造,听小道消息说:开发商对我们外来户户口不是本村的(不是本村民称呼)不想多赔偿,拟按每平方800元赔偿。本村民按每人200平米赔偿。我想问:开发商这样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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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07 14:55
开发商应当给予同等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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