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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征地,农民如何维权

 04-07 17:22  悬赏 0  发布者:马旭明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临夏 回答:(14)
我是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的农民,世世代代以农为生,分得责任承包田3亩,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2.006年我县修建高速公路,我的责任田被征1.2亩,为了国家的建设我们就是了补偿标准,这几年城市化建设加快,2013年我县要修建公路,我的土地被征0.3亩,我们支持国家的公路建设,接受了每亩10万元的赔偿标准,并首先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后我们发现首先签字的人都当了冤大头,后面闹的欢的人得到的赔偿比我们高好几倍,存在多重赔偿标准和隐形补偿,并且承诺对我们征地户给予低保名额一个,但是过去3年,低保杳无音信,今年这个公路要扩建,又要征地,但是政府没有发布征地公告,也没有举行农民的听证会,他们以往使用的威逼利诱等手段要挟被征地农民,我们根据过去几年的征地经验,要求被征地农民全部在场,同时丈量土地,同时签字, 避免成为冤大头,我们的土地被定为城市建设用地,我们大多数农民支持公路建设,但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我们共同向政府部门提出,可以不要一亩10万的补偿,对于土地附着物也可以不赔偿,只要求在我们剩余的土地上批准我们修建商铺,我们在失去土地后生活也有着落,但是被政府断然拒绝,并不说任何拒绝理由,我们剩余的土地在他们眼中是唐僧肉,不给我们修建权利,他们是在以后的征地中可以廉价攫取,对于上次承诺给予的低保名额,说是上一任官员的事情,和他们无关,政府的信誉如此的差。而这次他们以代交予农民9000元的养老金我诱惑,可是在村民的心中当地政府言而无信,没有人再相信他们的话,双方相持不下,绝大多数人都不接受补偿条款,最近几天乡政府发来最后通牒,说不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就要强制执行,对于不听话敢于闹事的村内要刑事拘捕,让我们下大牢,现在是法制社会,政府机关在和你们征地协议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暴力征地是否合法,我们你们应该向那个部门去申诉,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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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09日 15时05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房屋或土地征收问题,原则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且明确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这些都应该有书面材料,建议您查清核实,并收集相关资料;
        其次,补偿的标准原则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对于补偿不同意的,您可以拒绝签字。如果政府机关在和你们征地协议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暴力征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再次,你们应该要求政府出具书面的材料,即征收补偿方案,否则,您可以联合其他农民一起上访或者想政法部门投诉,要求给予落实处理,解决老百姓切身困难;
        最后,您应该除了收集书面材料,还可以收集暴力执法的照片或者视频,然后向信访部门、政法部门或者媒体反映,联合其他力量一起维权,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详细解答,是我心头的阴影打消了一半,有了你的详细建议我和其他村民就有了和这些贪官污吏继续斗争下的勇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7 17:23
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4-07 18:50
你好,现在强拆到是不会的,这个也只能是去找上级政府部门的
回复时间: 2015-04-08 09:26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4-08 09:58
您好!
房屋或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企业征收应依法给予各项赔偿。如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非法强征,建议积极走法律渠道,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4-08 10:53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找征地批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走复议,诉讼程序,以诉促谈。本团队专门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4-09 12:16
到市政府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4-09 12:43
政府为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并给予补偿。所以,并不是政府的所有征收都需要公民的同意,只要政府符合法定程序并对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就是合法的。但如果政府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公民亦可以拿走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4-09 13:54
你好!
首先,房屋或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
其次,征收应依法给予各项赔偿。如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非法强征,
最后,你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或人大或政法委来夸大影响,这样诉讼或信访解决问题容易些。
另外,你在有条件下,可以请律师帮助你维权。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09 15:35
你好,很高兴为解答;
   首先,征地程序应该公开,公平,程序进行。征地过程属于城乡规划和市政建设部门的管辖。对于您的反应您可以拨打市长热线,信访部门信访,媒体曝光,或者来引起社会关注。
   其次,对于修建商铺的问题,只要符合用地规划,经过合法审批,在土地局办理手续后就可以修建的,如果属于合理情形之内的,又不予以批准的,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的。
   再者,关于拆迁协议中不履行的部分,政府虚假承诺的,您可以联合其他村民在上级政府的信访部门要求局长亲自接待,有政策主导的,原来的政策应该继续履行的。对未履行承诺的官员的责任应该予以追究。
   最后,我建议您准备联名材料寄送最高政府机关监察部门,倾诉不当事实,要求合法对待。对已经的发生的不合理部分赔偿,目前要求必须予以书面答复。否则继续上访。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5-04-10 16:39
你好,政府因公共需要可以征地,但补偿与安置被征地群众前置,否则为法。
回复时间: 2015-04-13 16:24
您好,可以找上一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4-14 09:16
可以提供法律帮助与新闻监督服务,但你们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如需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1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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