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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问题:已取得大哥、二哥同意,能否我个人继承?

上海 04-09 19:47  悬赏 25  发布者:434412…… 给我留言  回答:(3)
宅基地户主是父亲,父亲和母亲已去世,他们养了三个孩子,本人是三儿子,几年前村子办理过征地工(原先是上海郊区的农民户口),和父母三人生前一直居住在宅基地所建的房子,我想要打算变更宅基地户主名字为本人。大、二儿子都同意不要土地和房子继承权,他们都各自分开住,在村子上有了自己的宅基地。主要目的,是确定好现在三个儿子分配父母遗产问题,免得到房屋拆迁时有什么变故,请问能否能办理更改户主、用法律确定房屋分配关系,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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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9 19:50
既然另两兄弟已同意,且他们也有宅基地,则该宅基地可以办理归你所有。
追问:

如何办理?要去哪下相关部门询问办理?

追问:

如何办理?要去哪下相关部门询问办理?

回答:

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继承房产。

回复时间: 2015-04-09 20:24
可通过诉讼方式来确认该房产有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4-09 23:26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确认该房产有你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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