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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过十年多,现在还有效吗?

 04-09 19:50  悬赏 0  发布者:189819……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
物管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业委会签合同,至今都是以《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由,收取物业费,强制霸占小区的公共收益,不与业委会签合同其目的就是独吞小​区的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导致很大部分业主不交费用。
但现在物业服务公司以已十多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由把业主起诉到法庭。请问律师,这《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现在成立吗?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住户守则》的行为:
【《住户守则》中的装修管理规定三、装修范围
 2、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我们小区内外墙根本保持原有的颜色。)
  4、阳台不允许安装防盗网、防护栏,、、、、、、、、未经有关部门和物业公司批准或同意,不得安装雨棚。(我们小区住户搭建防护栏、雨棚物管是视而不见)
 11、底层住户不能在私家花园或公共区域违章搭建任何屋、室、棚、架等。(我们小区有的业主为了修建私家花园,往外扩宽、把人行道都往外移了很多,不光是小区路面破破烂烂,还到处都是狗屎呢,违章搭建的也不少,、、、、、、、这物业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职责)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交费标准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半价收取。(从2004年我们接房是物管就违约了,就是收的全价物管费,而还被物管重收全物管费三个月,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有原收款依据的。)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乙方在接房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交清各项费用,以及预交6个月物管费和3个月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从我们2004年接房时物管就违约了,当时物管都是按物管费全价收取的,预交三个月的水电费是按300元收取的。我们小区业主都是签的同样的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以在接房交费也是同我一样的预交6个月的全价物管费和预交300月的水电费。但到我们入住时根本没有跟我们相抵消这300元的水电费。这也是有原依据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因这管理服务质量我们反映过无数次,不但没有丝毫的改正,反而是成了瞒上欺下、挑拨、嫁祸于业主与业主间的矛盾的手段,越来越成了一个不管公司,只管收钱,有的业主是敢怒不敢言,有目共睹。只是我们很多业主根本没有时间、精力浪费在这无稽之谈上面。)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这2006年是经过物价局查处水每吨多收0.4元,电每度多收0.09元,至今也不闻不理)


 1、我们业主在装修房屋时物管即收了装修管理服务费,又收了装修工出入证工本费、楼道维护费)
 2、有的业主是简装,或是业主自己的装修工要一并承担运建渣,不愿意交2元一平米给物管,但这物管强行我们业主在装修时必须交2元/平方米,不是就不同意签装修协议,就不准装修,如此霸道。)
  3、去年物管强行分摊37元多的水费给每户业主。
  4、物业服务公司即不履行服务协议职责,还以业主欠水电费、物管费为由,在去年11月份停了23天的水电,其中有一户只有双老在家,因儿女不再身边,晚上看不见吃药,把药吃错了又吃多了,导致深夜两点是120送进医院,这如果我们业主要求起诉物管,是否业主能胜诉????)
  5 、我们业主就是从去年11月份物管停业主的水电,才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完完全全的看了无数遍,才弄清楚了物管从一开始就违约违规多收了我们业主好多本不应该交的费用,如果我们业主现在要起诉物管又能否胜诉?)

各种理由拒绝与业委会签合同,至今都是以《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由,收取物业费,强制霸占小区的公共收益,不与业委会签合同其目的就是独吞小​区的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导致很大部分业主不交费用。
但现在物业服务公司以已十多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由把业主起诉到法庭。请问律师,这《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现在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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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四川-成都]
  • 邓飞律师
  • 电话:13908089180
  • 3606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10日 13时02分
您好,业主、业主大会可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评论者:18981924738 给我留言
时间:2015-04-10 13:24
我们现在不是要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是想咨询律师,如果我们现在业主要反诉,我们能胜诉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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