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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兴铝业是高邮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中引进的上海振兴集团在高邮投资的重i大项目

江苏-扬州 04-10 12: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江苏振兴铝业是高邮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中引进的上海振兴集团在高邮投资的重i大项目,征地三百亩、投资十个亿、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18亿、利税3个亿。该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2013年12月底完成前期投资的1·8亿项目峻工、进入设备安装试生产阶段。2013年初,经人引荐我进入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签定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应公司领导的要求、帮公司招聘内保保安队员,公司领导认命我为保安队队长。2014年2至5月、上海振兴集团内部发现重大经济问题,致上海振兴集团面临破产。由于高邮经济开发区前期注入江苏振兴铝业的1个亿的资金被上海振兴集团卷走,引起开发区领导们的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进入公司接管,请地方法院对现有的资产进行封存。江苏振兴铝业是上海振兴集团的子公司,是专一生产空调用微通道铝扁管的生产企业、是上海振兴集团的一个生产基地,它所有生产用的原材料都由上海振兴集团统一采购调拔、生产出来的产品、废料等一切都由上海振兴集团统一销售,其销售资金全部进入上海振兴集团。.由于上海振兴集团的经济问题的混乱、上海振兴集团的生产线停产,使原有的客户来江苏振兴铝业要货、等货。由于上海振兴集团的经济问题,江苏振兴铝业有3个月工资停发、员工讨要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客户门发现江苏振兴铝业的困境,用预付货款的方法帮公司发放员工工资,使公司度过难天、维持正常生产。上海振兴集团和高邮经济开发区为了保住这个企业的存在、为了逃避原上海振兴集团和供货商的债务纠纷对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的影响、为了使振兴铝业的员工安心生产;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发生第一次更名:2014年6月30日、以开发区政府官员吴玉春持股60%、上海振兴集团以张波为总经理持股40%成立杨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吴玉春为法人代表、张波为总经理、注册资金500万。(吴玉春、张波认缴的500万出资款一直未实缴)。公司成立后,建立了新的帐户,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恢复一切正常,员工的劳动合同承继原劳动合同没有变动。2014年9月5日、我在休班时间开车外出(我们上班流程是:上12小时休班24小时、我是9月4日晚班下、5日晚七点上晚班)。发生交通事故,致右腿截肢入院治疗,向公司请病假获准(2014年9月5日至2015年3月初)。在我住院最困难的时候、公司领导发动全体员工对我进行了捐助,使我得到了很大的帮助,我很感动。由于上海振兴集团以江苏振兴铝业为名对供货商采购的主原料铝合金铸棒的货款亏欠过大,上门打官司讨要货款有之。南京云海特种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2014年10月南京云海派人入住杨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南京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杨州瑞斯乐进行资产伻估。从评估出貝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看出的利润空间和效率,有意收购投资其产业。经济开发区、上海振兴铝业、南京云海三方协商决定:由南京云海特种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元收购杨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使其成为南京云海子公司,其杨杨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不变,总经理由南京云海派人出任。2014年12月初,装好假肢、能正常行走的我去公司要求恢复上班、主管领导出于关心,要我回家再休养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养好,待到病假期满再说。2015年初、南京云海要求原杨州瑞斯乐员工在南京云海的新劳动合同上签名,要求不注明日期和时间。当时我去要求签名被拒。2015年3月初去公司要求恢复上班再次被被拒;理由是我没有和南京云海签合同。经过反复协商交涉无果,公司不认可我为南京云海名下杨州瑞斯乐的员工;2014年9月、10月、1丨月、12月病假工资未按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而是按公司内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50%发放。我请假的2015年1月、2月病假工资停发。公司代扣的失业保险一直未缴。公司要求我去经济开发区领取江苏振兴铝业破产清算小组发放的两年最低工资1640标准的两个月工资走人。我不认可,我认为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碍。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帮我,我现在是失去右腿、5级伤残的残疾人,生活困苦,还有十多万元的债务!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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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0 14:02
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意见和想法,协调处理为宜,
回复时间: 2015-04-10 23:08
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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