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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追尾事故,我是责任方。对方车在4s店维修我垫付了修车费用对方已经取走车了

四川-成都 04-10 13: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问:车追尾事故,我是责任方。对方车在4s店维修我垫付了修车费用对方已经取走车了,但是对方还要求我付新车折旧费这合理吗?我该付给对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0 17:53
您好,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5-04-10 13:57
你好,不会支持折旧费。
回复时间: 2015-04-10 14: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车辆折旧费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5-04-10 14:18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5-04-10 16:07
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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