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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物业及车位费,车辆停放在保安指定位置,车辆被其他业主恶意损伤

广东-广州 04-13 14:13  悬赏 20  发布者:Lilulu…… 给我留言  回答:(0)
案情:新车购回后首天已缴纳小区车位费,因暂无固定车位,每次均咨询保安后按指定位置停放。2日后因我的车阻挡了他人出车(该位置为对方车库门前,停放前曾2次跟保安确认,均回答无问题),左侧双车门被恶意划伤,物业协调未果后报警。对方承认有试图推挪我车辆的行为但否认划车,因处摄像头死角,无法取证。警方建议问责物业,若无法协调可再寻求警方介入。当日物业领导口头表示愿意担责,由我自行前往4S店维修,出具发票和相关单据即可全额索赔。
    进展:后于4S店维修车门时发现前面板也被推脱位(事发当天未察觉),前面板拆装加固、双侧车门喷漆费用共计2150元。出示发票及单据索要赔偿时,物业以前面板与最初诉求无关为由,斥责我得寸进尺,拒绝支付包括车门喷漆在内的任何费用。
    需要提供的帮助:请问双车门喷漆及前面板加固的费用是否均可要求物业赔偿?若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若不起诉仅通过警方介入能否得到有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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