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已解决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04-13 22:12  悬赏 5  发布者:hugehu……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荆门 回答:(2)
1997年,村里的一位农户A家里的一块田因税收太高田里杂草难以清理,将田退给村政府,村政府将这块田分给另外四家土地质量太差的农户作为补偿,但是当时未签明确的书面合同。此后几年该田的税收一直由这四位农户负担。
2002年,村里借着土地改革的名义将所有的田回收,重新买卖,村里大部分人都重新交钱签订合同将田买回。这四位农户也交钱将田重新买回,包括这块补偿的田,但是买卖合同里只写了买田的总数,并未写具体买的哪块田。此后这块田一直由四位农户种植,关于此块田的所有事宜都是四位农户在行使。
2014年,这块土地的原使用者A要求将土地收回。农户A和村委会在未经四位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土地划到A的名下,并且做了书面合同。但是土地仍是四位农户在种植,今年农户A毁坏田里的树苗和农作物,矛盾由此激发。
请问: 1.村政府的这种买卖土地的行为是否合法? 2.作为四位农户一方,能不能把田要回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16日 10时21分
1、买卖不合法、发包才是合法的;
2、是否能要回来,需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的名字是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决了我的疑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4 13:40
您好!
房屋或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企业征收应依法给予各项赔偿。如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非法强征,建议积极走法律渠道,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27
江苏 无锡
人气:5101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5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