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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录音买卖方式并公证过户的房子能被要回吗

辽宁-大连 04-14 10:07  悬赏 0  发布者:王红名 给我留言  回答:(4)
主要家庭成员:爷爷奶奶、姑姑、大伯、三叔、我爸排行老二(2010年去世了)
1997年左右,我三叔要结婚没有房子,我爷爷决定吧我爸名下的宅基地给我三叔,然后把爷名下的房子给我爸爸,当时没有写字据就这样口头实施了,我爸去世后两年爷爷奶奶以买卖的方式公证并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房屋所有权证是我的名字,当时我的姑姑大伯三叔都同意,只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实际房款未付但是写了分割协议说这个房子无偿分割给我了,爷爷奶奶及其所有子女都按了手印,我也有当时和爷爷谈话的录音录音里明确听出爷爷说房子是换的,请问1、这个协议有作用吗,我家这种交换情况用重新写协议吗2、录音是证据吗?3、现在奶奶有点反悔她还能把房子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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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4 21:41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已经过户的,不能反悔。
回复时间: 2015-04-14 10:16
你好,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4-14 10:22
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4-14 17:43
你好,协议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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