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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起诉讼的利弊

山东 04-14 16:52  悬赏 0  发布者:小小1230…… 给我留言  回答:(3)
双方分居4个月了,协议离婚男方一直不签,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有一女儿2周岁半,女方要抚养权,男方不愿付抚养费,女方起诉男方有哪些利与弊
问题补充:
分居后,女儿一直跟随女方,男方没有看过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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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4 16:56
没有哪方起诉利弊大或小的问题。鉴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判决不离,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建议及时起诉。
我的补充: 2015-04-14 16:58
起诉时,建议主张抚养费让男方一次性付清,否则他拒绝支付的话还需要重新起诉。
追问:

你好,要是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能否提出不给予男方探视权

追问:

你好,要是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能否提出不给予男方探视权

回答:

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他不支付抚养费,你当然可以不让他探望孩子。

回复时间: 2015-04-14 16:57
1、离婚谁先提出都可以,并不是谁先提出对谁不利。
2、按照你所说,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女方抚养孩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的
回复时间: 2015-04-14 17:03
您好,起诉没有利弊之说,双方谁都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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