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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广东-广州 04-14 23:37  悬赏 0  发布者:郑宜宜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本人是内孙女。我祖母留下了2套房产,已故,祖母有3儿子,1女儿 我父亲是排第2的,但我父亲比祖母早离逝。在祖母离逝前,已经把房产过名给另两个生存的儿子,现在这样的情况,如不能协商解决,从法律途径,有无得推翻之前的,争取回我父亲的一份,由我女儿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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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4 23:44
可以的。
追问:

您好,李律师!是不是我只有在所在的派出所出具我父亲是他们家族成员,就即父亲的档案以及出示我跟父亲的关系 如出生证明。父亲的死亡证就可以用法律途径解决呢?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4-15 11:26
你好,可以的,需要帮助,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5-04-15 11:33
这个情况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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