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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天津-武清区 04-15 16:34  悬赏 0  发布者:寿司小妹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 14年11月26号领取的结婚证 15年1月8号举行的婚礼 结婚前彩礼男方给了8万 当时婚前花费了2万3万的 购买结婚用品 现在女方已经怀孕快2个月了 因为婚后生活俩人总是吵架 无法继续生活 现在想离婚 请问一下彩礼需要退还男方吗 还有目前的怀孕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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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5 23:10
需要退还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5-04-15 16:47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已经登记结婚彩礼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4-15 17:22
您好,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并共同生活的不用退还彩礼。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回复时间: 2015-04-15 17:47
不需要退还彩礼。男方是不可以提离婚的,女方可以。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具体可来所或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4-28 13:57
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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