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遗嘱内容不必太具体

 04-17 17:18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1)
李大爷生前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言明“他的所有财产均由后老伴继承!”他前妻的子女提出异议,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中,有与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所以有母亲的份额。最后,法院因此判定这份遗嘱无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17日 17时25分
遗嘱内容经常出现的错误包括:处分其他人的财产、剥夺继承人中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等。公民在订立遗嘱时,应明确指出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及分割方法,表述方式应当具体可行,内容要准确无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