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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咨询离婚问题

 02-13 12:57  悬赏 0  发布者:098-7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父母离婚问题:有一女儿,已经成家。
1)母亲是否可以把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全部赠与了女儿。
2)如母亲把财产赠与以后,由于没房居住,想住女儿家,这个没有问题,但她还想把她的父母也接到女儿家赡养,女儿是否可以拒绝。(由于外公,外婆在上海是有居住地方的,只是很小,只有14平方,他们想住的舒服点,但这样一来人太多,就会引起女儿夫家的不满)
3)如果把母亲应得的那部分财产赠与父亲,父亲是否也有赡养母亲父母的义务。
4)父母离婚后,父亲想把母亲的户口迁出,想问下,这个户口是让她回父母那还是女儿那,如果父母和女儿都不同意她的户口报入,法律上是否有什么规定。
问题补充:
像2)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约定,女儿是否可以拒绝外公外婆随母亲一起住进女儿家。
像3)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约定,父亲是否可以拒绝赡养母亲的父母。
像4)这种情况,想住房想要卖出,如果户口不迁出就无法卖出,那这种情况法律没有规定户口可以跟随父母或是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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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0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3日 22时47分
1、可以;
2、可以拒绝;
3、没有;
4、你母亲不同意迁走的话,你父亲是没有办法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3 13:53
1 可以,2 可以在1的赠与协议里附这个条件,3 可以约定,4 如果无去处,也不能强迁。
回复时间: 2011-02-13 18:14
1、可以赠与
2、如无特殊约定,可以拒绝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无特殊约定,子女的配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4、如无约定,法院不单独处理有关户口的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2-14 11:20
1、母亲的财产母亲可以自由处分,完全可以赠与给女儿。
2、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如果母亲以此为赠与财产的条件,女儿要么不要财产,要么答应母亲的条件。
3、没有,除非母亲以此为赠与的条件。
4、户口可以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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