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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儿子抚养费问题

重庆 02-13 16:30  悬赏 10  发布者:Gyl8085 回答:(5)
你好!离婚协议中写明了,男方每月给儿子的生活费500元,医疗费、学费、择校费以发生后的金额各自承担一半,这样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协议中没有说是抚养费,把生活费等单独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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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3 18:09
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2-13 20:22
这个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2-14 00:22
协议有效,按照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1-02-14 00:41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2-14 10:03
协议有效,抚养费原则上包括上述所有的费用,具体协议中将各个分列开来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上述所有有费用都可以变更的,比如要求增、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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