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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骑电动三轮车撞到人,造成他人伤害怎么赔偿?

广东-东莞 04-19 13:05  悬赏 0  发布者:wzf19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东莞一名快递员,所依赖的运输工具就是电动三轮车,工作场所都是在户外,在上班回公司的途中,当事人突然跑出撞在我的三轮车车箱上,交警判我的全责,并扣押了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都是我全力承担,并提出赔偿?如不能协商解决,向法院起诉,请问我该怎么赔偿人家,是否有法可依,我和公司该怎么划分赔偿标准?还有就是我的证件何时才能归还于我?还有就是在主治医生同意回家修养的情况下,在第二次复查的结果,医生建议做手术。问题是出院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情况,现在有了,该如何处理,才能保证自身的权益?伤者以此来要求高额赔偿,包括务工费(伤者每月4000左右的工资)以此来要求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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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9 13:10
你好,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起诉。
追问:

已经报案,交警判定我的全责,我这种情况如果是职务行为,赔偿是否由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4-19 13:1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我的是非机动车不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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