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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们公司工作做行政司机一年了,一年内,头半年车辆有做过两次保养

广东-东莞 04-21 16: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在我们公司工作做行政司机一年了,一年内,头半年车辆有做过两次保养,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检查过,递交过申请都不批。过完年有次出车,车行驶到高速半路爆胎了,幸好没发生事故,当时回公司就申请车辆检查并更换四条轮胎,结果公司只批更换爆胎那条,我不服向公司说明更换理由,而公司仍不肯。直到今年4月21日,又因为车辆行驶在高速上发生交通意外,导致我及车内同事受伤,这个责任该谁负责?(我无超速、无瞌睡、无喝酒,在正常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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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1 17:11
责任由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4-21 16:53
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21 16:59
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以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可以举证你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并在执行工作任务,这个责任应当由你的公司来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4-21 17:06
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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