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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彩礼问题

 02-15 10:21  悬赏 20  发布者:jeffva……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您好:我们于10年经熟人介绍相亲认识,见面一个星期内订婚,彩礼在订婚时给了,并在订婚后一个月内又拿了结婚证,拿证后一起在家生活了几天时间,但只给我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就不给我做了,因我在外地打工,我一人出来了,她在家,过年回家也共同在一张床上,但她不给过性生活,感觉她对我没感觉吧,总体算来我们同居一起不超过15天,性生活一次,请问如果这样我提出离婚采礼钱可以要得回来嘛?如果她真偷人我取得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吗?
麻烦您尽细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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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5日 10时52分
1、如果感情破裂,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要求退彩礼,本案可争取退彩礼但有难度。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
4、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只是烦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5 10:23
已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依法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1-02-15 10:24
已领取结婚证的一般彩礼不予返还;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2-15 10:39
你好。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属于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觉得没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话,如果当初的彩礼数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没有别的原因,要考虑是否涉嫌骗婚的可能。
回复时间: 2011-02-15 10:45
1,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三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据此本案的关键是是否可以认定“共同生活”。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据此偷人不是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2-15 10:56
1,有下面三种情况可以退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一般象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一部分。
评论者:李志安律师
时间:2011-02-16 03:38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给予女方(或男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务,以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对于彩礼的性质如何确定,应当进行具体分析: 
     一、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赠与不同。将彩礼“视为”以对方与其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的赠与,主要基于以下分析:当事人给付彩礼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即与对方结婚,共同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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