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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吉林-吉林 04-22 12:53  悬赏 0  发布者:闫剑南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在2015年3月17日晚11时30分左脚被铁水烫伤,30分钟到医院处理,烫伤等级2--3度。住院五天花了3500也没什么效果,但是公司不让住了说了些威逼利诱的话。报工伤和不报工伤的好处与坏处。让我及早出院。我当时看我的伤势也没那么严重,就选择不报。23号出院直接去私人治烫伤的看病,今天为止基本好了五周时间吧敢走路了,自己花了3000左右。一共是6500.这些钱公司应该给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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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22 13:5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4-22 13:46
应当由公司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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