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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去年9月结婚至今7个多月,摆过酒席,未登记结婚领取证件,婚前彩礼给女方11

山西-吕梁 04-23 00: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去年9月结婚至今7个多月,摆过酒席,未登记结婚领取证件,婚前彩礼给女方11.6万,女方给买了空调,手表,之后因相处不融洽,女方10月份(婚后一个月)走了至今未归,中途我找女方协商处理未果,今年4月份我谈新女友(已领结婚证),原女方知道后来找是非,恐吓并威胁,要求赔偿,就此情况在婚前彩礼,物品及处理该事件上应该怎么办?我有没有重婚情节?请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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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3 14:03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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