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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

新疆-乌鲁木齐 02-15 17:34  悬赏 20  发布者:ntY3340 回答:(3)
我工伤定为9级,伤残补助金以发放,可是我休工伤假期间单位给我了警告处分{工伤假单位批准我3月到11月9日},并且停发了我的工资,只发给我最低生活补助,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已经上班两月了,在待岗学习单位只发给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70的。单位的这些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恳请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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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5 17:40
公司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可以请律师帮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2-15 17:41
工伤医疗期是有期限的,你从3月-11月请工伤假,是不是属于停工留薪期需要看你得实际工龄及你在单位的工龄确定。另外待岗期间是单位给你得70%基本工资,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是正确的,其按照生活保障标准计算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的70%。
回复时间: 2011-02-15 17:47
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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