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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

河北-衡水 04-24 19:07  悬赏 20  发布者:cccc45…… 给我留言  回答:(0)
在十字交叉路口,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由东向西驾驶,路口信号灯属于绿灯直行,非机动车由南向北走,属于红灯,在行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机动车的驾驶员没有立即停车,而是机动车驾驶人向西往前行驶了一小段路程,返回了事故现场。因为事故发生在十字交叉路口,车流量大,导致回来的时间延长了(大约十分钟左右)。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赶到现场的时候,对方已经拨打了120,随后几分钟,随伤者一起去医院检查,拍片。检查完之后,必无大碍,双方也已经协调好,由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赔偿非机动车的驾驶人(1500元)的经济赔偿。请问这算是肇事逃跑吗?


   发生地点属于外地,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异地交通局填写资料的时,曾询问过填此资料是为什么? 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比没有解释清楚,而是敷衍的叫填写就行了,因为语言沟通障碍,对方交通局必没有完全使用普通话,填写完毕之后,(资料是上午填写好的,说下午过来取资料就可以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填写的资料就是笔录,交通局就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属于肇事逃跑。 请陈律师帮我解答现在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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