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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安徽-宿州 05-09 10:39  悬赏 30  发布者:weilge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岳父是县木器厂的退休职工,前几天去世,我去劳动局办理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时,给的抚恤金是按养老金的8个月计算的,可是有朋友说,从2007年起,就执行新的政策,按20月发放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没有这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
问题补充:
另外,我在网上查到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是关于事业单位的,我没有查到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方面的文件,请问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是不是比照事业单位?安徽省有没有类似的最新文件?
     我找了县社保局,工作人员给我看的是2004年的文件,补助标准是8个月的,可是我听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从2007年我县就执行了新标准,改为20个月的了,可是我看不到这个新文件,所以,我在网上请教信息渠道更多的律师朋友,看看能不能找到安徽省关于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的最新文件,要2007年以后执行的,麻烦律师界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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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10 08:28
各地规定不一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更清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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