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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

江苏-无锡 09-20 20:04  悬赏 0  发布者:zqd110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去年10月28日在上班途中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有保险,交警建议我负全责,我也接受了。对方54岁,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做保洁之类的工作,住院20多天出院,出院后一直休息在家。现在因为误工费协商不成,对方以种种理由不肯出具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单。非要我单方面赔偿误工费,也不肯去法院起诉(如果不赔付他们就去我单位闹事)。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还有对方也是在上班途中,这算不算工伤?如果是,那么事故后在家休息这段时间是不是还有工资?
问题补充:
在一起事故中,误工费这块我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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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20 20:50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解决,如到单位闹事可报警;对方是否工伤及单位为其发放工资不影响向你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8-09-20 20:57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复时间: 2008-09-20 22:04
误工时间应由医院的证明,还要有工资收入证明。
回复时间: 2008-09-20 23:23
误工期不是他一人说了算了,需要医院去鉴定。
回复时间: 2008-09-30 12:0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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