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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存在问题

陕西-渭南 04-26 12:49  悬赏 0  发布者:365241…… 给我留言  回答:(2)
发生车祸后,双方确定到医院给予重伤者先治病,从而确立进行私了的决定,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重伤者由于为非机动车辆,但重伤者由于违反交通路规行驶靠左行驶造成事故。在医院治疗两个小时过程中,重伤者家属进行报案,但机动车主已将双方车辆按私了达成的意见已挪回家中,报案后,机动车主接到通知,并将双方车辆挪回事故现场,进而造成了无法判断事故现场,事故行车道路存在分歧的说法。对于这种情况,交通局确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没有对双方的口头协议说出明确回答,只说到:事故发生后,机动车主将车推离现场,报案后,机动车主又将事故车辆推回现场。也没有对重伤者靠左行驶的事实做出事实证明,只说对于双方车辆碰撞及行车痕迹和行车方向存在争议。对于以上情况,改如何解决?而且交警大队给事故双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已过复核申诉日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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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6 12:53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好了。
回复时间: 2015-04-26 23:13
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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