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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上海 04-27 09:37  悬赏 0  发布者:xudi00…… 给我留言  回答:(14)
原有一套争议房(房产证上只有母亲的名字),随后法院判决这套房子为我和80岁老母共同共有,但现在我另外两个兄弟将房子低于市价出售了(老母有意将房子给我两兄弟),房屋买卖合同和产权过户签字都是老母签的(找中介洽谈都是我两兄弟做的,母亲只是签字),我也去要过我那部分钱款,但得到回复钱给我一个兄弟看病用完了没了。
现在我想问下:
1.我可以申请房屋买卖无效吗?
2.如我要继续追讨,是只能向我母亲追讨,还是可以向我两兄弟追讨?
3.追讨金额是按房屋实际买卖价格算,还是按当前市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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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49
1这是可以申请的
2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
3可以要求按照市场价履行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4-27 10:2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诉讼解决,可以一起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41
若是以市场价出售,买家就是善意第三人,你不申请无效,你的损失只能向侵权人追偿。只能向你母亲追讨。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44
可以起诉买卖无效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48
1、可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无效,

2、你可向收款人追讨。

3、按当前市场价格。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50
1、可以凭借法院判决书,主张合同无效;

2、只能主张合同无效;但是,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产的,你只能向法院请求要求母亲支付给你一半的房款。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56
你好,可以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5-04-27 09:57
可以申请无效

只能向母亲追
可以按市价
回复时间: 2015-04-27 10:44
1、可以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2、向你母亲追讨;
3、按市场价处理;
4、你最好是起诉确认买卖无效。
速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详情,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4-27 10:55
1、可以的,2、向你母亲;3、实际买卖价格!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4-27 11:10
1.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你母亲返还相应的价款。
3.追讨价格可以在实际买卖价与市场价中择高主张。
回复时间: 2015-04-27 11:54
若是以市场价出售,买家就是善意第三人,你就无法起诉买卖无效,你的损失只能向侵权人追偿,只能向你母亲追讨。
回复时间: 2015-04-27 14:24
如果买家实际是以市场价购买的话,那么从法律上讲她就是善意第三人,你没有权利申请买卖合同无效,你的损失只能向侵权人追偿,即只能向你母亲追讨。
回复时间: 2015-04-27 23:19
可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无效的。你可向收款人追讨。按当前市场价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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