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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多了,儿子由我女方扶养,两年期间他从来给过孩子扶养费

陕西-西安 04-29 00: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离婚两年多了,儿子由我女方扶养,两年期间他从来给过孩子扶养费,学业费等,在15年前他把他的房子卖了,当时协商好的,付清孩子的扶养费用,以后就不用他管了,可本月初开始借钱,没给,又说要回扶养费月月给,他又没工作还爱赌,明显就是骗我,这一个多月了天天打电话,发信息骚扰我而且好几次还跑到学打扰孩子,还说一些威胁的话,我现在很苦恼,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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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9 15:37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15-04-30 13:19
如果发生威胁孩子,打扰孩子不能上学的现象,可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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