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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口角,被同事用刀子捅伤,单位有责任吗?

青海-西宁 04-29 20:56  悬赏 0  发布者:王二福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同在一家炼钢厂工作,在一个班组,在一次夜班的时候,在车间内因为工作的事,两人发生了口角,一位工友把另一位刺了几刀,导致一位工友胃部受到伤害,经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请问这与单位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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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9 21:40
你好!没有关系,可以报警处理,加害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需要负刑事责任。
追问:

那是在工作的时间,因位工作而发生口角,行凶者身上带有刀具呢?单位有责任吗?

回答:

你好!因为已经超出了履行工作职责的范围,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4-29 21:55
您好,我是黄律师助理:
没有关系,可以报警处理,加害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需要负刑事责任。
追问:

谢谢了黄律师!那要是在工作的时间因工作发生的口角,加害人身上又带着刀具导致被害人受伤。单位是不也没有责任?

回答:

您好,我是黄律师助理:如果是上班时间,单位就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30 08:54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根据你所陈述的事实因非基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他人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但是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向侵害人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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