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广东-珠海 04-30 09:02  悬赏 0  发布者:catmin 给我留言  回答:(2)
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有一项是这样的:

存在以下情况时,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严重亏损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签了,如果公司搬迁或者结业,员工是否无法得到任何的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30 09:11
公司的做法还是合情合理的,尽管有这些约定,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回复时间: 2015-04-30 09:32
员工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南信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广东梅州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信阳
人气:19592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9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655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6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51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15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