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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04-30 15:01  悬赏 0  发布者:easonx……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阳 回答:(1)
您好律师们我有些问题想请教您,我们是一个投资公司,之前我在公司是个没有股权的高管。由于股东离开公司后,法人股东要求我来接管股权。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的。所以要求法人股东写出一张免责条。现在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当出现法律风险。作为股东的我应付怎样的责任?在把股份放在我头上之前法人股东曾经答应过只是暂时,可拖了1年多一直到现在有风险我都他都是躲躲藏藏避开这件事情。一直让我很困扰。今天4月30日本说好是股权转让的时间,但是由于一个股东没到场法人股东又说这样签字都没用,由于没到场的股东是外地人我们还登过报纸没到场算弃权。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请大律师们帮我想想办法。而且我去百度查询股权转让,百度上的律师都说的是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转让人和受转人签字即可,转让股东以外的人才需所有股东或半数以上人签字,可贵阳工商局就是不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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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30日 15时12分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你的情况需要在公司章程中看是否有特殊约定,如果没有,你们之间应当可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关于工商局拒绝办理变更,你可以继续交涉,可以向上级主管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以上建议如果满意,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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