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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 04-30 20:27  悬赏 0  发布者:176964……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您好。我是在林州市实验中学(国家公立学校)就学的一名普通高一学生,年龄未满16周岁。私自带手机到学校,上课玩手机被英语老师没收。班主任和英语老师未经我同意把手机里的东西翻了个遍。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家长第一次去学校要手机,英语老师说手机在家里,没有拿为理由拒绝归还手机。同日晚学生到班主任办公室再次要手机,班主任说像要手机让你家长再来一趟就可以了。学校给予学生停学处分,但拒绝将手机交还于家长。理由是因学生捣蛋,手机内存有黄色图片和黄色影视信息说什么如果学生将黄色信息发布到网上,有损学校形象。我想请问几点。
 1、班主任和英语老师未经学生同意,私自翻查手机信息,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2、学校制度表示,若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学校将给予停课或者听学处分,叫家长,并应该将手机交还于学生家长。我两次将家长叫到学校,他是否做得不对或者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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