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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事件是否属于故意伤人罪?是否打人者要受到刑事处分?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江西-宜春 02-20 10:50  悬赏 35  发布者:一枝梅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丈夫因单位保卫科人10多人集体上前殴打领导而上前拦阻,被他们打伤眼睛,鼻子骨折,其它身上别的部位也爱伤,现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派出所现在是否应立即对打人闹事者送公安局进行刑事拘留?
问题补充:
现签定为轻微伤甲级,案件已报派出所了,打人者逃跑了,请问打人的人到底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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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0 12:45
由法医鉴定,轻伤以上为刑事案件,以下为治安案件。
回复时间: 2011-02-20 10:52
是故意伤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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