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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九年,孩子七岁,婚前两方共同出钱贷款买的房子,写男方名。有20万存款

辽宁-锦州 05-04 00: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结婚九年,孩子七岁,婚前两方共同出钱贷款买的房子,写男方名。有20万存款。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没原因。房子孩子我都想要,男方要存款,我不想给,他说要法律解决,我现在怎么办。我和他都有有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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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04 00:41
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诉讼解决。可以不同意离婚。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8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04 14:28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回复时间: 2015-05-06 09:38
1、房子:婚前的出资按照比例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有;2、孩子可以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乙方。3、存款:均分。
回复时间: 2015-05-04 01:57
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诉讼解决。可以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5-04 06:23
你好,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04 07:54
建议协商处理,你所述方案本律师认为可行,但还应明确对方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04 09:28
你直接起诉解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5-04 11:08
可以诉讼解决。可以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5-04 15:18
建议你面谈律师详情,因为你没有说孩子对方准备给多少钱的抚养费及房屋的贷款是多少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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