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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婚有了一女,女方逃避,遗弃,不负责

 05-04 15:17  悬赏 35  发布者:sy201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3)
你好!我是一个老乡介绍一个女朋友,未结婚生下一女,在外面打工没有多久就同居在一起,之前在家里有过两个过程,一是见面给了红包,二个是女方家里亲朋友过我家 我家打发红包,我们那里叫为平,第三部就是结婚,一共花了2万多,因为在外面不久女方怀了宝宝,回到家里,女方就出现在这样的情况,在外面不停的用我的钱,在家里她不会在我家里住,在我家一两天就会回她舅舅家里,一个月跑了8次,每次多拿了东西过去,后面我两次没有拿东西她就说我 ,她妈妈也在家里 每次去多说去拿户口本 每次多是空手回来,后来跟女朋友说好,不结婚我出去了等回来在结婚她说可以,因为在家里我家说过3万,她们家要5万 家里那里时候没有钱,后来出去,女朋友就一直在我家。小孩出生第九天,女朋友家里人开车把女朋友带走,宝宝一直是我家带,现在1岁3个月,去年过年女朋友想回头,说和好,我去她家拜年,她也来过我家拜,谈好结婚上去的,女方在初五就上广洲打工了,我初九也跟了上去,在我上去就发生想不到的, 女朋友和一个男的前年一去在一起生活,两个有了家里的门钥匙,那时候可能我先上去,另处一个男的还没有上去,我在外面开了房一个人住了一晚,后来找到了女朋友,第二个晚就去了她住房家,她一直要我去深圳打工,或者回家考驾照,我说了考驾照有三年时间,她上来说她辞工就回来,我说我说玩三天在去深圳打工也行,在这里打工和你月底一起回家,我在去考驾照也行,后来她没有办法让我离天这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的可能上来了,晚上九点钟那个男的来开门,她反应比我快把门关了,发生了三次这样的事,每天下班也没有按时间回来,多要晚两个小时回家,可能那个男的一直没有甩开,他门在一个部门上班,最后一个晚上那个男的来开门,我和她两个人发生了矛盾,那天晚上我被她叫了出去,把我的手机号QQ什么的多删了,说对我死了,过了几天我就回家了,在小孩出生她来看过两次,没有给过一分钱,看了就走,去年在家里合好就是怕我告她遗弃罪,想法拉弄我,现在有和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生活,不停找男朋友骗钱,钱到手了就丢,我跟了很久,就是没有证据,现在也没有感情和她在一起了想规划一下算清这件事,现在能不能找女朋友结婚。

请问 小孩1岁五个月,小孩会判给谁,如果判给我。男的假如结婚 小孩是不是还是跟男方?
          能不能判女方遗弃罪,小孩的医院费 生活费 之前过的2万块钱还能拿回来吗?现在小孩医疗在3万左右,生活费穿什么的也花了3万左右,想咨询一下怎么了清这个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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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5时49分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
1、孩子抚养的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δ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您可到法院起诉,要求针对抚养问题进行审理判决

2、遗弃罪的问题: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会构成遗弃罪,该事项的处理还是建议您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是否构成遗弃罪也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才能够认定的;

3、返还2万元的问题

    如果是结婚彩礼,因双方未结婚,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在此以后并没有共同生活,那么2万元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如有疑问您可继续追问,如果满意,愿请予以采纳。
追问:

女方过了一年后来过我家就是过年说好合好的事 双方在此以后并没有共同生活,她是把个做好了准备了 现在问她要钱 她说要命一条 她现在有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了 这样算不算遗弃 因为她和别的男人生活 不是一个两个了

回答:

您好,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至于钱款方面,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进行审理确认。

如有疑问您可继续追问,如果满意,愿请予以采纳。

回答:

您好
1、 构成遗弃罪,其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2、至于返还钱款,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确认

回答:

您好
1、 构成遗弃罪,其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2、至于返还钱款,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确认

回答:

您好
1、 构成遗弃罪,其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2、至于返还钱款,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确认

回答:

您好
1、 构成遗弃罪,其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2、至于返还钱款,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确认

追问:

小孩落户口,要罚款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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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04 15:54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回复时间: 2015-05-04 16:35
你好,看你的案由和事实,照这样的情况,你们结婚的几率应该也是非常小了,那就你提出的问题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答
   首先,因为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孩子也属于非婚生子女,而法律是不保护同居关系的。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1、一般孩子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过错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的身份怎么确认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那些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子女法律上称为婚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一)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二)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三)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
(四)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
    所以先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第二个问题: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像本案符合的情况是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是否构成遗弃罪得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查才能确定。
   至于第三个问题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它不懂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全面和细致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5-05-04 16:45
沒有登记结婚就可以交女朋友并可结婚,可以诉求抚养孩子并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至孩子满18周岁止。
回复时间: 2015-05-04 17:40
你好!
首先,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1、一般孩子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过错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所以,孩子1.5岁应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协商可由父亲抚养。并且要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再有,    因双方未结婚,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在此以后并没有共同生活,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最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微信或QQ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5-04 17:44
1、如果登记结婚了,孩子可能判给你抚养费,没有登记结婚法院不予处理;2、如果孩子判给任何一方,结婚孩子也跟着;3、女方不构成“遗弃罪';4、如果男方抚养孩子女方应该给付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5%);5、2万元不能要回了;6、医疗费可以找女方要。
回复时间: 2015-05-04 18:56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04 20:43
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5-04 21:06
可以起诉法院,索要抚养费和彩礼钱
追问:

小孩用花钱 是不是两面个人 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5-05-04 21:14
在以诉讼离婚中,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你这2万块钱没有说明是否是礼金,因为只有男方付了礼金了,而双方又没有登记结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礼金钱。
小孩的花费,女方都应分摊。
回复时间: 2015-05-04 21:4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你们的情况,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一起有了孩子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还是只能属于同居关系;
    2、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相同,都是其父母的孩子,你们分开以后就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对于现目前来说,对方生下孩子以后就离开孩子,属于不负责任的做法,自小就由你和你父母亲将孩子养大,对方并未以母乳喂养,那么如果你们分开,孩子还是应当由你抚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你不予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
    如果你不想其他的问题,只想与对方分清关系,不再往来,那么你可以从此不予理会对方,如果你想从此分清关系,不再发生交际的话,建议还是通过法院,将孩子的问题解决,就起诉孩子的抚养问题,再解决其他的相应问题;
    对于现目前孩子医疗花销的费用和生活花销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提起诉讼时可以提起,但是一定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3、对于你所说准备告对方遗弃,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对方不能构成遗弃,只能属于不负责任的离开,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受道德的谴责的行为;
    4、鉴于你们现在这种状况,对方没有与你继续生活的意思,也不与你一起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不愿意在与对方往来,当然可以找另外的相爱的人结婚,因为从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那么你只要与对方的问题处理好即可;
    5、对于你所说的花销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分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至于花销方面没有规定,因此,你如果感觉无法接受对方的情况,那么你可以在法院的起诉当中提及,但是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建议你们在这个方面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行再进行诉讼,这样就可以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你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建议在该问题上,你可以先与对方和对方家人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采取到法院起诉孩子的问题的同时将花销和见面礼等问题都提出了,要求返还等,力争在法院获得一个有效的法律裁判文书。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4 23:48
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5-05 05:56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财产:
你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且对方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必须查明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议协商解决,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我的补充: 2015-05-05 05:57
一般不构成遗弃罪,构成遗弃罪,其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我的补充: 2015-05-05 06:17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
如对孩子抚养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05 08:48
你好,即使没登记,但如果分开,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起诉。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05 09:43
非婚子的抚养权,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有母亲抚养,遗弃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关于你说的支出费用的问题,应该是你们双方来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05 10:12
小孩在两周岁以前,按照最高法相关意见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归女方,但是,也有例外,就比如说有抚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您的这种情况,只要您要求的话,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您这一方。当然,在离婚之时,小孩若是判给您了,您再婚不影响您对孩子的抚养权。至于女方,不构成遗弃罪,女方只是并未尽抚养义务,而非遗弃,更不构成遗弃罪。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您之前支付的医院费生活费还有医疗费之类的,原则上,若是已经支出了,且是实际支出,而非欠款,或因此向外借款的话,一般不能要求女方偿还。不过若是因为以上支出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从对方的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同时,因上述花费,形成债务关系的,必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协议偿还,也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05 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回复时间: 2015-05-05 13:07
您好!从您所述分析,你与女方不是夫妻关系,所以没有孩子判给谁的说法。小孩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你和女方都有抚养义务,如果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她,但前提她得认可孩子是你们两个的亲生女。
   女方的行为构不成遗弃罪,因为根据刑法规定,必须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之前你给女方的红包或金钱属于赠予,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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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05 13:48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小孩的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情节恶劣一般指遗弃动机卑劣、遗弃手段恶劣、遗弃造成的后果严重。
抚养费建议早做主张,根据司法实践抚养费一般是对未发生的进行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05 15:22
首先看你们之间是否正式领了结婚证。若有,则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若无,则不存在影响。
回复时间: 2015-05-05 15:52
您好,详情欢迎来电咨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回复时间: 2015-05-06 14:34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07 14:14
你好,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若你抚养小孩的,对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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