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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上一位经营者手上在2015年4月20日以人民币42万元接手转让一家旅馆

湖北-武汉 05-06 09: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从上一位经营者手上在2015年4月20日以人民币42万元接手转让一家旅馆,在23日才知道被他以租赁合同并伙同他人冒充房东诈骗了我,随后房东派人又以先给人民币6万元作诱惑并威逼我,给钱后可以继续经营,之后房东又以收房租要去了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7万元。后来房东派人又以很苛刻条件逼我,我不能接受,他们就强行把我从旅馆赶走了。我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受了42万元的诈骗案,对于房东收的7万元(房东派人说只给1万元,6万元不给),我一共被诈骗人民币49万事,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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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6 11:37
7万属于你和房东的纠纷,可起诉法院要求退还,可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5-06 10:14
标的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5-06 10:15
数额颇大,建议委托律师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5-06 10:45
警方是对的,另外7万是与房东之间的事情,与前一人诈骗无关
回复时间: 2015-05-06 12:52
房东的六万可以起诉追回。
回复时间: 2015-05-06 13:13
可以考虑起诉房屋出租人,减轻损失。
追问:

以什么理由起诉房屋出租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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