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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方个人信用综合评分偏低银行要求缴纳10%的贷款额是真的吗

安徽-合肥 05-06 18:18  悬赏 0  发布者:aning1…… 给我留言  回答:(0)
经银行审查我的个人贷款手续齐全,符合个人贷款政策,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因借款方个人信用综合评分偏低银行要求借款方必须交纳贷款金额的10%还款能力验证金1000元作为借款保障,(公司与个人的保障)经银行审查后,证实借款方与贷款方有保障,贷款方应立即将一千及借款金额一万元一起汇入借款方的账户上,贷款方如未能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金额及借款方所缴纳的个人还款验证金,借款方有权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补充:
贷款方: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人:徐峰
借款方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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