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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

福建 02-21 02:35  悬赏 0  发布者:ping农 给我留言  回答:(3)
主持人您好,我的一个亲戚前几年按农村的风俗结婚,未办理结婚证。不久离婚。但女方有身孕。后来生下一个女儿,给我这个亲戚养育。现有5-6岁。现在我这个亲戚再婚,办理了结婚证书。但办理准生证到村委会打证明条,村干部不给予办理。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我们该向哪个部门以及如何寻求帮忙办理?速盼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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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2-21 14:28
您好:若是男方没有小孩,那么可以申请再进行生育,村委会的行为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2-22 13:41
你的亲戚已经有了一女儿,自然村委会不会打证明的,其做法并无不当。
回复时间: 2011-02-28 19:29
若再婚非前“离婚”之人,而再婚之夫亦未已子,则可再要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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