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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个月因为性格不和想离婚,男方给女方过十万财礼结婚时,如

黑龙江-哈尔滨 05-07 10: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两个月因为性格不和想离婚,男方给女方过十万财礼结婚时,如果离婚女方需要返还财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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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7 10:46
您好,原则上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5-07 10:48
有三种情况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办理离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5-05-07 10:58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5-07 10:59
您好,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5-05-07 11:01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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