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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借款120万元,并在借条上冒充借款人签名属于哪种罪行?

 05-10 01:00  悬赏 30  发布者:天天向上1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我有一个朋友张三,因为向王五借款的100万元到期需要偿还,向另外一个朋友李四以其债主王五的名义借款120万元,理由为王五当前需要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在借款合同上冒充债主王五签名,保证人则为我朋友张三的亲笔签名,王五对此毫不知情,我朋友收到120万借款后大部分偿还给王五,少部分支付其他债务,后来因生意失败张三已无力偿还欠款,现在李四得知情况后向法院起诉王五,其提供的证据只有当时的汇款单,但没有提供借据,而王五在得知自己被起诉后立即报案,状告张三和李四二人诈骗,当前经侦在调查阶段并未立案,请问我朋友张三诈骗罪成立吗?同时张三在外还有500多万元的个人借款,人数有13人左右,基本都是张三的亲朋戚友,也全部有借条,请问是否会涉及到其他罪名?
问题补充:
1、李四及王五当时均对冒充签名一事不知情,借款收款方为王五。
2、当时张三在借款到帐当天,以借款到期日还有几天为理由,要求王五暂借偿还其朋友信用卡的欠款,并承诺在3天内可把资金转回,王五于是把这120万元转到张三指定的他人帐户里。
3、3天后张三按约定把120万转回给王五,但该资金为张三再问别人借来的,原因为张三朋友的信用卡在刷卡和办理分期时有点小问题,资金要在二天后才能转回来,张三为了考虑自己的信用及借款超期利息问题,所以另外借钱转回给王五。
4、二天后,张三朋友如约把资金转回,张三当天也把120万转回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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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10日 09时55分
诈骗不成立,但王五没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追问:

谢谢律师,但我还想问一下,因为现在经侦调查时要求我朋友张三提供所有借款人的名单、当前欠款本金及已付利息汇总,这样做经侦是不是认为我朋友还会涉嫌其他的罪名?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类的。

回答:

你提供的信息无法做出判断。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0 10:01
张三可能涉嫌。
追问:

谢谢律师,请问是涉嫌诈骗还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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