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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赔偿问题

山东-烟台 02-23 15:02  悬赏 5  发布者:CyV1885 回答:(1)
因建设需要征用我3亩多果园,村里只给我青苗补偿费,而安置补助费不给我,村里的理由是:第一次承包到期后,全村都没有续签承包合同,但村委会公开说过原来是谁种的地还由谁种,不调整了。所以,这次征用了我的地村里就以没签合同而不给我安置补助费。我不服,理由如下:1、80年代分地到户时我就种这块地,“三提五统”和农业、特产税样样年年没拉下,如今不交了是国家规定的,不是我个人不交。2、没续签承包合同,是村委会不给续签的(全村都没续签),3、这次被征用土地的就我们10几户,我的最多,村里又不能再给我调地,我今后的生计可怎么办呀!不抗是死,我坚决抗到底,可心里还是没底呀,请给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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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16:00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直接对土地支付的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纳入公积金管理范畴.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为解决农民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应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也可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被征地单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属于农民个人所有的,应按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具有所有权的农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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