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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怎么补偿

河北-秦皇岛 05-11 08:59  悬赏 0  发布者:qq3048……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本人因不堪丈夫打骂带孩子离家出走13年,在这期间丈夫在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房子卖出去了,现在我和想和他起诉离婚,房子该怎么判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1 11:02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5-11 09:26
您好,您可以主张其无权处分,要求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5-11 09:34
您好,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能一方单独处分。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追问:

您好,我想在请问一下房子被丈夫买了45000,买房子的人又卖给别人85000,因为没有过户的原因,找的我丈夫签字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法院能怎么判决

回答:

委托律师,给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5-05-11 16:05
1,此案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对方在,没有经过的您的同意而处分了该房产,是属于无权处分,如果购买者知情,则该合同无效,您是可以要求返还自己的房产,然后你们夫妻再平均分割。 2,如果购买者不知情,则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对于造成的损失也只能以债权的形式向您的丈夫主张,3,所以您要参考该意见综合考虑,然后再做进一步处理。4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同时需要了解详细的案情,希望回答能帮助到您,可来电可面谈。
追问:

您好,我想在请问一下房子被丈夫买了45000,买房子的人又卖给别人85000,因为没有过户的原因,找的我丈夫签字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法院能怎么判决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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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描述的案情太乱了,如有需要咨询的可以电话详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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