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未到期,我已经辞职了,公司不放人,还遭威胁,我该怎么办?

广东-深圳 02-24 08:58  悬赏 10  发布者:caoyu5…… 给我留言  回答:(4)
合同未到期,但是我已经辞职了(是填写的公司的统一的辞职书),不知道有没有效?我是2010年11月22辞职,可是现在已2011年02月24了,可是公司还不让我走,之前找科长协商定好在2011年03月21号走,可是负责我们组的组长居然已“想不想走”来威胁我:我现在的工位是计件的,由于缺人手他叫我去做别的也是计件,但是我速度很慢,基本上没产量,我不愿意,他就那样说。  那是威胁吗?  请问我可不可以自动解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3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2-24 09:02
1,你提前提出离职,可以走,公司应给你结清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2-24 09:05
你已经依法提前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你现在可以离开公司,并要求公司结清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2-24 09:07
劳动合同期内,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2-24 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云南昆明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972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7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19
江苏 无锡
人气:5140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79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