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拆迁后门前无路可走

河南-郑州 05-12 09:34  悬赏 25  发布者:rcf615…… 给我留言  回答:(1)
1995年因老房(1951年盖的土坯房)年久失修,向村里申请在原宅基地上盖了二层楼房并办有乡里发的建筑许可证。
    2003年村里搞新农村规划修东西南北两条水泥大道(宽30米)。我的房屋位于东西大道北侧并影响半个路面。由于村里当时划不出宅基地,房子暂时未动。2008年让我拆迁(未作任何补偿)至现在的住址。当时的原副村长测量划线的新宅基地是个荒芜多年有近3米深的大水坑。新宅基地的前面(南边)是s的几间平房,正好在新规划的路上(路宽11米)。原副村长当时承诺:s的平房只能拆,不准建,再建时必须按规划另划宅基地(至到2014年五.六月份s还说划好宅基地就搬走)。
2014年七.八月份s拆除了旧房。然而十月份却在原址上盖新楼(三层半),并向东超出原宅基地使用证上的长度4—5米。向北盖到我院里60公分左右,致使我门前无路可走。
    第一次我向村里反映情况时,现任副村长(原付村长已换人)说:按规划你门前是路不能让他盖房。第二次我又去反映时他却说:人家有宅基地证,村里无法干涉。我说他盖房很明显是破坏村里的规划,并多侵占了集体土地,村里是否去核实一下使用证上的尺寸与实际占用尺寸是否相符。副村长说村里没人去管这事儿。
后经多次反映,办事处的驻村干部和付村长一直坚持说,s的房屋只能作为违章建筑,并且已上报,而我们没有执法权。至今,我门前无路可走的事依然无法得到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2 16:46
继续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云南昆明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东莞
河北石家庄
上海杨浦区
山东淄博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863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9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0017
四川 成都
人气:7964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