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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丈夫过世后该房屋被妻子赠予给他人并过户,在妻子也过世后

北京-西城区 05-12 17: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4)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丈夫过世后该房屋被妻子赠予给他人并过户,在妻子也过世后,请问在法律上那种说法正确?1,受赠人退出全部房屋,房屋按法定继承,2,妻子的份额赠予有效,受赠人只需要退出丈夫的份额,丈夫的份额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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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17
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12 18:08
第二种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19
你好,第二种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23
你好,第二种正确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26
房屋最后以登记为主,要是都过户了,在维权就困难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31
你好,无遗嘱继承的可以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33
您好,第二种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51
你好,第二种
回复时间: 2015-05-12 17:53
您好,妻子的份额赠与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5-12 18:01
你好,应当属于第二种情况
回复时间: 2015-05-12 18:49
不是这样的
回复时间: 2015-05-12 20:15
妻子的份额赠与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5-12 20:52
第二种说法正确
回复时间: 2015-05-12 21:21
第二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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